校园周边电子游戏厅禁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游戏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过度沉迷电子游戏可能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其中明确规定校园周边几百米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
《中国游戏机禁售令》第三条明确指出,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除由文化部门会同公安、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处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或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二条规定了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近年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纷纷采取措施,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健康。例如,新华西路办事处于3月13日上午召开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决定由街道平安建设办牵头,联合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联勤,协同共治。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确保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酒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营业场所。
兴隆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坚决取缔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同时,加强出版市场治理,做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非法报刊、盗版出版物等各种违法违规出版物的查处。
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市场环境、安全环境和卫生环境四个方面。其中,严格禁止在校园周边开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这一禁令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支持。许多人认为,此举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同时,也有专家表示,这一禁令有助于减少未成年人沉迷电子游戏,降低犯罪率,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校园周边电子游戏厅禁令的实施,是我国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